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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州出台赤水河等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辦法
新華社貴陽1月13日電(記者李黔渝)貴州省政府近日印發《貴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辦法》,按照“誰超標誰付費,誰保護誰受益”“市縣為主,省級獎補”的原則,建立“統一方式、統一因子、統一標準”的流域橫向補償機制,調動各地各部門保護水環境的積極性,改善全省流域生態環境質量。
該辦法適用於貴州省省內流域生態補償,主要包括烏江、赤水河、綦江、柳江、沅江、紅水河、北盤江、南盤江、牛欄江、橫江等水系幹流。通過採取橫向補償與省級獎補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流域生態補償。
跨市(州)界考核斷面選取化學需氧量、氨氮、總磷為主要水質考核因子。補償斷面考核因子濃度超過水質目標限值時,超出部分按化學需氧量0.4萬元/噸、氨氮2萬元/噸、總磷2萬元/噸計算補償金額,由上游補償給下游。
橫向補償資金來源為上游市(州)人民政府預算安排的財政資金。按月核算、按年繳納。逾期不繳納的,由省財政廳通過上下級結算扣繳。
省級獎補資金來源為中央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、省級環保生態文明等有關資金。根據辦法,省財政將對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力度大,成效明顯以及流域面積較大縣(市、區、特區)加大支持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