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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《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》。要求廣大黨員要正確認識和處理義務和權利的辯證統一關係,行使權利必須以履行義務、擔當責任、遵守紀律為前提。
《條例》的印發,對於充分體現我們黨的領導制度優勢,團結全體黨員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共同奮鬥,具有十分重要意義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好條例精神,充分激發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幹事創業活力。
要充分保障權利義務。黨員是黨組織的肌體細胞,是黨的生機活力之源。尊重黨員主體地位,要釐清權責辯證關係。“沒有無義務的權利,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。”任何權利都是有邊界的。黨員享有民主權利,並不意味可以不受約束,既要避免“權利本位”傾向,防止有的領導幹部成為“特殊黨員”,又要防止“義務本位”問題,只要求普通黨員履行義務而忽視黨員權利保障。權力就是責任,有責就要擔當。廣大黨員要正確認識和處理義務與權利、責任與擔當、行使權利與遵守紀律的辯證統一關係,行使權利必須以履行義務、擔當責任、遵守紀律為前提。
要切實激發政治擔當。敢於擔當是黨員幹部的基本要求,是職責所繫、使命所在。俗話説“在其位,謀其政;任其職,盡其責”,黨員幹部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,就要擔負起相應的的責任和義務,才對得起黨的信任,人民的支持。面對問題領導幹部勇於承擔責任要毫不猶豫,責無旁貸地挺身而出,全力履行自己的義務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,但前進道路上仍充滿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和問題,迫切需要廣大黨員幹部做到勇於擔當,能夠擔當,敢於擔當,直向矛盾和問題,主動接受挑戰,大膽開拓創新,努力創造經得住實踐、人民和歷史檢驗的工作業績。
要從嚴開展民主監督。“黨內監督是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生命之源,要不斷增強向體內病灶開刀的自覺性,使積極開展監督、主動接受監督成為全黨的自覺行動。”《條例》對黨員向黨組織提建議和倡議,批評、檢舉和揭發等都進行了相應的規定和保障,鼓勵黨員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,鼓勵黨員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,要求建立健全保護揭發、檢舉人權益的制度,充分保障黨員的監督權、批評權、檢舉權,有利於增強黨員的監督意識,發揮黨員監督作用,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。
一個黨員就是一面旗幟,一個支部就是一座堡壘。貫徹落實好條例精神,發揮黨員主體作用,用好保障黨員權利的強大制度武器,就一定能不斷增強黨的生機活力、激發黨員幹部奮進新徵程的不竭動力,把我們黨的事業不斷推向前進!(李明洪)